工作地點:株洲攸縣、吉首
崗位職責:
(1)保證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營,按照處理工藝要求處理廢水,達到環保部門的排放要求;
(2)檢查污水處理量記錄、污水消納量記錄、設施設備運行數據記錄、設施設備維修記錄、藥劑用量記錄、用電量記錄、水質檢測記錄等臺賬記錄情況;
(3)對運營人員和區域進行統籌安排、調整;
(4)對污水處理廠出現工藝、設備等技術問題,能及時提供解決方案;
(5)制定污水處理操作規程和其他相關規章制度,檢查制度執行情況。
(6)制定污水處理藥劑、易損、易耗品的采購計劃。
崗位要求:
(1)有責任心,事業心,能適應長期在外出差;
(2)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,熟悉養殖場廢水處理工藝及流程,熟悉養殖廢水污水處理環保法律、法規,熟悉養殖場廢水處理各項操作規程,熟悉養殖場廢水處理各種設備的維修、保養;
(3)遵紀守法,無不良記錄,無不良嗜好;
(4)有污水處理運營管理5年以上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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